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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 機 遇 難 記

我仍是決定寫下來,因自己不小心把用得得心應手的相機弄丟了,我對不起它啊!

去吉隆坡四天三夜,帶行李外當然也帶上了我的Canon S60,再帶上酒仙和小黑兩個Ci Boys同行,他們會是我的相片筆記的主角。 第一天在真的很雲頂的雲頂,騰雲駕霧似的只能在室內拍了幾張,誰不知這幾張相片竟就是我相機留給我的最後記錄,第二天在購物區逛逛,也沒怎麼拍照,卻不知怎的酒仙弄得髒髒的,所以把它留下在酒店裡,第三天只帶上小黑,它很努力的擺甫士,想是怕也被扔在酒店吧,今天陽光普照,在獨立廣場拍的相片,快門可以是二千分之一秒,真的手震也不怕,汗濕了背包卻沒有覺得熱,藍藍的天空下是美麗的建築,擁有這美麗建築的卻不一定是友善的人民,從Central Market走到 China Town給擠一下,相機就在自己的包包裡到了別人手上了,追嗎?可以追嗎?不能追不能冒險,瞬間便決定了緣份的終結。

這晚我氣自己氣了一整晚,我沒能把它平安的帶回來,害它要流落異鄉,我對不起相機它啊!

(2006-02-13)

拍完了這張相便換了記憶卡
結果,這成了最後一張
發脾氣不再做相片筆記
可是看了酒仙和小黑第一次出門的相片
做吧,縱使只剩下十二張相片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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